HSNU 1303-01 資訊相關法律論證部落格
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
另一個類似案件,也無罪
臉書按讚被告加重誹謗 不起訴
2011年12月23日 下午1:49 - 民視 1:40
臉書上隨便按讚,可能要小心被告。 一名服飾店業者,不滿員工上臉書抱怨不能請假,不只告他加重誹謗,也告了按讚的網友,但檢察官認為,臉書上的讚,只代表看過、認同,沒有毀損別人名譽的意思,所以不起訴。
資料來源: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video/ftv-20065176/title-27691997.html#crsl=%252Fvideo%252Fftv-20065176%252Ftitle-2769199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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